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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涉及到哪些税务问题?

编辑:当阳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2-05

答:1、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 税所得额中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600 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 号)的文件规定:

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

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个人在雇佣单位以外以个人名义缴纳三险一金允许在个税税前扣除

个人在雇佣单位以外以个人名义缴纳三险一金,雇佣单位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凭个人提供缴纳的三险一金凭证后,可以扣除,扣缴标准应按雇佣单位所在

地的标准执行。

3、企事业单位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月工资基数最大不能超过上年月社会平均工资3倍),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缴费超过上述限额部分的不允许扣除。

4、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为员工缴纳社保怎么做账?

1、当期缴纳时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养老保险费(注:单位承担的部分)

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注:个人承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2、发工资时,把单位代交的部分收回,从职工工资中扣回时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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