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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未完成所购买设备账务处理

编辑:当阳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4-02-23

购入项目建设用资产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一般购入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 在建工程--XXX设备

贷 银行存款

注意:在工程尚未完工,设备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与该资产相关的费用通过“在建工程--XXX设备”核算,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XXX设备

贷:在建工程--XXX设备

建造合同业务的账务处理

企业为核算建造合同业务应设置“工程施工”、“工程结算”科目。

1、“工程施工”科目(船舶等制造企业亦可使用“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借记“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时,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科目。

根据建造合同准则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

合同完工时,将“工程施工”科目余额与相应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2、“工程结算”科目,核算企业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购买方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本科目是“工程施工”科目的备抵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企业向购买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合同完工时,将“工程结算”科目余额与相应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在建造合同未开工或实施过程中,如果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总收入,则应当确认预计损失。未开工时,按其差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实施过程中,按其差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合同完工时,借记“预计负债”或“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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